如有任何法律上的需求或問題
請隨時與我們聯絡
(02)8369-5898
09:00~18:00(週一至五)

(02)8369-5898

09:00~18:00

(週一至五)

終止收養關係必須作成書面

    按「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,依民法第1080條固得由雙方以書面終止之,但所謂雙方既指養父母與養子女而言,則同意終止之書面,自須由養父母與養子女,依民法第3條之規定作成之,始生效力(最高法院28年上字第1723號民事判例)。」


☆預約到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的時間及流程為何?
☆來所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之費用如何計算?
遺產律師


如有任何法律上的需求或問題

請隨時與我們聯絡

(02)8369-5898

(週一至週五 09:00~18:00)

如有任何法律上的需求或問題

請隨時與我們聯絡

(02)8369-5898

(週一至週五 09:00~18:00)

LINE ICON TOP